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1-07-13 16:36:16 阅读:1411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拟聘用黄佩瑜等4名同志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反映。

2.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3日至7月21日止。

3.异议受理部门及电话: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办公室:0752-2389000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纪检小组:0752-2389000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