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7:43:22 阅读:1839

根据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使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的通知》,2021年12月15日起停止在惠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发布采购项目,并开始试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经查询该系统并无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所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我所原辅料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项目名称:原辅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 416,648.00元

三、采购代理服务内容:依法协助组织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定各项技术指标,向财政报备,编制采购文件,投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协调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等。

四、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资格

1、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有履行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遴选;

6、遴选资格审查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方可成为本项目的评分对象。

五、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序号

综合评分标准

分值

1

服务价格

(费率)情况

 

报价得分=(基准费率/代理机构下浮率)×价格分值【注:①满足服务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代理机构下浮率为基准费率;②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为基础下浮。】

050

2

组织实施方案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能全面理解且熟悉采购人关于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招标关键节点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提出完善且有效的保证进度措施,得20分;

2、能基本理解采购人关于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招标关键节点提出的控制措施一般,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一般,得15分;

3、对采购人关于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理解较差,对招标关键节点提出的控制措施欠合理,提出的保证进度措施欠可行,得10分;

4、不提供不得分。

0-20

3

采购文件编制

1、接到采购代理任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得20分;

2、4个工作日内完成得15分;

3、7个工作日内完成得10分;

4、7个工作日以上完成不得分。

020

4

专职服务场所及评审专家抽取情况

 

1、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必须的开评标场地和设施;采购人委托项目均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以省部级高校、省级机关工作人员为主,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依法依规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交易,得10分;

2、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采购人委托项目均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依法依规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交易,得5分;

3、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采购人委托项目均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得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010

5

总评分

0100

 

六、遴选材料要求: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名参于遴选者应当准备以下遴选资格材料: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机构简介,采购流程介绍;

2、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具有履行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图);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二)报名参于遴选者应当准备以下遴选评分材料:

1、服务价格(费率)情况(提供报价单)

2、组织实施方案(提供相关方案)

3、采购文件编制时间承诺(提供相关承诺函)

4、专职服务场所及评审专家抽取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函)

七、拟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遴选材料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总务部采购办邮箱(pfbyyzwb@huizhou.gov.cn)。

联系人:吴媛媛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二、三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