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标准对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2 15:40:07 阅读:1447
一、采购项目名称:标准对照品采购项目
二、本公告告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止。
三、论证小组成员名单:吴媛媛、林滢、房晶晶、潘林燕、陈雅慧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开始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3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3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1年6月2日